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第二届学生宿舍文明创建评优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可以上报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人选,优秀学生干部要求主要负责管理学生园区纪律和园区文明等工作,且品学兼优,在学院内没有任何违纪处分纪律,没有出现挂科情况。请各院系酌情推荐本系学生会自律部、生活部等相应部门的学生干部,每个院系限推选一名(可以不推选,但不能将推选名额转让)。参加全院评选产生我院推荐名额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请各系将如下优秀学生推荐表和文明寝室材料一起于11月20日上报学工部张呈祥。此次评比,涉及省级荣誉,三年一度,实属难得,请各系重视,认真指导学生填写申报材料。
学工部
2009年11月15日
如下要求供各系参考: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2)在学生社区的安全稳定、学风建设、文化教育、内务卫生等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过自律会的工作,反映良好。
请自律部有意申请的干部填写申请表,于11月18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辅导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