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更新)

人员机构2010-06-19
     为做好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1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通知毕业生遵照执行。由于毕业典礼时间延长,离校手续的办理时间也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表:


一、离校手续的办理办法

 

(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事项: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事项

漳州校区图书馆

6.246.26

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携带校园卡,清还借阅图书、期刊;缴纳超期还书罚款等

6.276.30

图书馆出纳台总台

漳州校区医院

6.246.26

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携带公医证,注销公医证

6.286.30

漳州校区医院保健科

学工部

6.246.26

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学生证补办,校园卡余额退款登记

6.276.30

人文B#505 学工部

物业中心

6.287.4

南区:南光2-115

携带《宿舍资产自查表》,清还凳子、衣柜、宿舍门的钥匙和空调遥控器等,清算电费,清查设施设备,如物资有损坏,将根据附件中的《宿舍资产修复补偿暂行办法》办理

中区:
丰庭1-2园区保安室

丰庭5-112

丰庭6-9园区保安室

各院系

6.297.4

各系辅导员处

注销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领取户口迁移证。

 

 1.各单位办理见上表格,办理时间如下:

 930-1130 1400-1630

请确保在指定时间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

  

2.校园卡相关说明

(1)毕业生的校园卡将自动转为厦门大学校友卡,不需要做任何处理。此卡不可在图书馆借阅书籍,不可刷卡进入园区,其他如充值、消费、进入图书馆等功能均保留。
  (2)校园卡卡内余额在100元以上的同学,如有需要可以在活动中心办理离校手续时申请退还,需退还金额少于100元者不予办理。同时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校园卡中心将核对信息后,将余额退还给学生。但退卡账号将被注销,即无校友卡功能。通知可见校园卡中心网站:http://ecard.xmu.edu.cn

3.有学生证丢失的同学,请按学工部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

1.到活动中心进行统一办理的各毕业生可在现场领取《华人策略社区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华人策略社区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其他未能到场办理的毕业生请自行下载、打印本通知的附件。在各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时,一定请各相关单位签章为凭。学生需办理完离校手续,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由各系辅导员老师在学生本人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一并办理。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工作要求

各院系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请各办理单位应认真把关,学生本人必须持学生证和各相关单位签章齐全的《华人策略社区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来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学生证由各院系加盖注销章,不再收回。并请各院系制定签领表,毕业生领取证件时务必一一签领,确认无误。期间要坚决避免工作疏忽,防止出现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等情况。

 

附件:1.华人策略社区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2.华人策略社区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

      3.宿舍资产修复补偿暂行办法

 

 

   学工网通知链接:http://xgb.xujc.cn/tes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266

 
2010-06-18

华人策略社区  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