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规范我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切实帮助,现将我校免军训服装费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的2010级学生。
二、 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凡申请军训服装费免除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向各系主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军训服装费免除困难学生申请表》,此外请附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贫困证明(均要有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方有效)。
2. 各系认定:申请军训服装费免除的学生,填写好相关材料后交至各系辅导员处。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以辅导员为首的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评议和认定工作,最后请辅导员在《军训服装费免除困难学生申请表》上签字。
3. 学校审核:各系将《军训服装费免除困难学生申请表》和《军训服装费免除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学工部。学工部对各系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最后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各系。
三、 时间安排
1. 各系认定时间截止
2. 学工部审核截止
四、 其他事项
请各系在
学工部
附件2: 《军训服装费免除困难学生申请表》
附件3: 《军训服装费免除困难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