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明节假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工部人员机构2011-03-31
全体同学:
根据学院文件《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及课程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为使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清明节假期,现对我院清明节假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并参照我院校历的安排,2011年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3天。其中4月2日(星期六)上课1天,当天执行4月4日(星期一)课程安排,4月4日(星期一)补4月2日(星期六)休息。假期前后有课程安排的班级照常上课,学院届时会安排各院系查课,提前离校者需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获准后方可离开,严禁学生出现早退等现象。
二、各系学生清明节假期出行要落实登记制度,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的辅导员老师报告,如实登记离校和返校时间、出行计划、联系方式等。返校后应及时销假。
三、禁止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禁止学生在外酗酒。请全体同学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留校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假期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到校区附近自然水域游泳、以及到校区后山游玩。
四、清明假期期间学生宿舍的供电时间安排为:4月2日—4月4日通宵供电;4月1日(周五)及4月5日(周二)晚上23:30起执行正常的熄灯断电和断网制度。清明节期间(4月3日—4月5日)23:30以后进入园区属迟归,需凭有效证件登记方可进入,全体同学外出时请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五、全体同学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外出时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并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参加一些非法组织的传销和其他名义的营业活动。最近发现社会中部分不法分子用来欺诈学生的手段花样越来越多,希望全体同学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和不明来历的中奖、求助等信息;如有发现,请及时报告值班老师和校区保卫办。
六、清明节放假期间,学院将安排各院系值班人员抽查学生宿舍是否留宿异性、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等情况,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月5日晚八时,学工部将组织各院系人员到学生园区检查学生到校情况。
最后,预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美好、充实的清明节假期。
特此通知。
 
 
 
       华人策略社区学工部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