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工部人员机构2011-04-18
各系: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安排,我院2011-2012年度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即日展开,现将停保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
(一)2011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含肄业、结业);
(二)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参保年度内存在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含联培生、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
(三)已退学、转学或将在2011年7月1前退学、转学的学生;
(四)客观上已不再满足参保下一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大学生医疗保险条件的其他学生。
二、申报停保的日程安排
4月25日前,各系筛查符合停保要求的学生,以系为单位填写《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请将电子版发送至icechen@xujc.com
三、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延期毕业生是否停保的问题。凡2011年7月1日前确定毕业的学生均须申报停保,延期至2011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能申报停保。延期至2011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将与正常续保学生一起于2011年5月至6月间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通过硕士生考试考入厦门市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的学生,属于确定将于2011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必须申报停保。此类学生应于2011年9月入学后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
(三)上述(二)中的学生,在本次申报停保后,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2011年9月入学以新生身份申报参保成功后,社会保障卡将于缴费后自动生效,届时可正常使用。
(四)此次未申报停保的学生,视为自动续保下一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医疗保险,仅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缴纳时间预计在2011年5月中旬,届时学工部将发布相关通知。
 
学工部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