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华人策略社区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

学工部人员机构2011-05-13
2011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报名对象
2011年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对象身体条件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年龄可放宽到24岁;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视力要求为右眼视力达到4.6、左眼视力达到4.5。
三、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预征网上报名、预征流程的网报公告等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关于网上预征工作详情请见:http://zbbm.chsi.com.cn
2.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zbbm.chsi.com.cn,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学工部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3.学生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页面显示的各项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报名。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要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是否通过初审。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思明区人武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7月12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思明区人武部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学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思明区人武部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华人策略社区财务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征兵开始前,思明区人武部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四、报名各时间阶段
1.网上报名阶段: 4月12日至7月12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2.初检初审阶段:7月中旬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思明区人武部会同学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5.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五、预征工作事宜咨询方式
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工作办公室:8269311(24小时值班);
厦门大学预征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校嘉庚主楼13层1315号学生处教育科;
联系电话:2188231(上班时间);
 
相关填报表格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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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