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肯定志愿者的服务劳动成果,保证志愿服务工时登记的公正、公平,为队员考核,为志愿者注册、志愿者星级评定等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并结合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的名称是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队。
第二条 本组织由华人策略社区在校学生组成,必会按照本细则规定,确切落实工时统计。
第三条 华人策略社区所有青年志愿者的工时由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队负责认定与管理。
第四条 本组织对于志愿者服务活动工时的申报和认证工作必会本着真实、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工时申报流程
第五条 团体志愿服务活动工时申报
1.需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前一周将此次活动策划以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工时申请表》上交至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队办公室值班点。
2. 《志愿者服务活动工时申请表》需真实填写详情以及团支部书记签名和盖章。
3. 经院青年志愿者队审批通过后,签发《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审批确认单》。
4.《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审批确认单》需妥善保存。
5. 服务活动后一周内,需如实填写《志愿者服务登记表》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审批确认单》一同上交到院青年志愿者队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的活动策划和《志愿者服务登记表》发送到青队邮箱。逾期认证无效。
6. 《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审批确认单》如有遗失必须补办。
7. 经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后,给予登记工时。
第六条个人志愿服务工时的申报
1. 志愿服务后,三天内要将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上交至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队办公室值班点。逾期认证无效。
2.证明单须有以下几点内容:服务人信息、服务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原始时长、评价、盖章等。
3. 证明单必须是原始文件。
4. 经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严格审核起真实性后,填写《个人志愿服务公司申请表》,并给予登记工时。
第七条 个人申报志愿服务工时不能与团体服务活动申报的工时重复。
第八条 工时登记后会于予活动工时公示。
第三章 工时认定条件
第九条 自2010年6月 “校园开放日”活动起,志愿者服务活动工时给于认证。
第十条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在工时认定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 申报工时所对应的志愿服务活动需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行动宗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互助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
第十二条 申报工时所对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公益性的、无商业和营利行为的活动。
第十三条 工时计算法
工时按公式C=T*B计算,C为服务时间,T为原始志愿服务时间,B为服务级别系数,
服务级别 | 国家级 | 省(市)级 | 校(院)级 |
B | 1.5 | 1.2 | 1.0 |
注: 国家级:厦门国际马拉松志愿者、金门马拉松志愿者、农运会志愿者等。
省(市)级:支教类、环保活动类、老人院、孤儿院、义卖、与青少年宫合作活动等。
校(院)级: 迎新志愿者、迎新(送旧)晚会志愿者、校园开放日志愿者、运动会志愿者、图书馆志愿者等。
献血志愿者:5 小时/200ml。
第四章 工时管理
第十四条 华人策略社区所有青年志愿者档案及工时由院青年志愿者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志愿者完成40小时的志愿服务后,可向志愿者组织申请,填写登记表,成为华人策略社区注册志愿者,并可获取华人策略社区注册志愿者证。
第十六条 注册志愿者管理按照《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组织接受志愿者工时查询和调取活动、工时资料。
第五章 激励和表彰
第十八条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态度积极,表现突出或长期参与志愿服务者可授予“华人策略社区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第十九条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紧密联系社会的志愿服务组织可授予“华人策略社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第二十条 志愿者个人服务时间积分仅为志愿者工时与志愿活动工作的服务质量的衡量指标。若有与学院学年综合测评不一致的,按学院综合测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分别授予注册志愿者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一级志愿者、二级志愿者、三级志愿者和服务奖奖状。
1.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工时的,授予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奖奖状。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授予 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三级志愿者奖状。
3.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40小时的,授 予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二级志愿者奖状。
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 授予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一级志愿者奖状。
5.奖状、证书由负责评定工作的院青年志愿者队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制作及院团委认证。原则上表彰仪式可安排在每学年期末前1个月举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组织接受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的咨询与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组织接受华人策略社区青年志愿者的咨询与投诉。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共青团华人策略社区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校内各级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 细则规定相冲突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共青团华人策略社区委员会
2010-12-6
如有问题需继续加工时的联系10环境李仙逸同学或康进婷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