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党校学员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为了顺利做好新一期党校学员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我院学生党员的培养质量,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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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员选拔条件:
1、全院学生中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已满一年且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不满一年,亦可选送。
2、上学期有成绩挂科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不予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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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员选拔程序:
1、各党支部在分管党建的行政书兼辅导员指导下,根据选拔条件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在院系网站、班级或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5天。
2、确定学员名单后翔实填写《党校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于9月28日之前以系为单位提交学工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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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对于选拔的学员进行逐一谈话,对其入党意愿和入党动机要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党员的质量。
2、请与相应学生确认是否能保证党校学习时间(尤其是毕业班的学生),避免出现学员由于屡次缺席而被除名的现象。
3、请确保提交表格中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党校结业证书的打印。
4、填写附件时,表中的“组别”和“带队老师”不必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所属支部”以调整后的支部名称为准。
5、名额暂时不限,各院系参照去年的人数上报。
学工部
2011年9月15日